周三,一名71岁的性侵犯者因在埃尔卡洪汽车旅馆与一名16岁女孩发生性行为而被判在州监狱服刑35年至终身监禁。
迈克尔·因曼被埃尔卡洪高等法院的陪审团判定犯有四项重罪性犯罪,包括在2023年3月在蒙特罗斯法院的6号汽车旅馆与未成年人相遇时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
警方表示,当“帮助无家可归者”(PATH)的一名员工报告说,英曼的共同被告劳伦斯·坎特雷尔(Lawrence Cantrell)在一个电话中承认与这名女孩发生了性行为时,这起犯罪才被发现。
警方表示,进一步调查发现了一段手机视频,显示这名少年与因曼发生性行为。
现年36岁的坎特雷尔对包括非法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和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在内的指控表示认罪。今年早些时候,他被判处在州监狱服刑4年零8个月。
在这起事件之前,两人都曾因性侵犯被定罪。
英曼于1978年在奥兰治县因意图实施强奸而被定罪,并于2005年在圣地亚哥县对一名儿童进行猥亵行为。2018年,坎特雷尔在圣地亚哥县被判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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