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物或酒精的影响下开车通常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人们试图这样做,往往会导致非常严重的事故。
最近有人说,一名男子在吸毒后驾车,在沙巴州的斗湖造成六辆车相撞。这是真的吗?
结论:
真正的
这一说法得到了打湖警察局长助理贾斯敏·侯赛因的证实,他说,周一(8月12日)下午5点15分左右,他们接到了有关这起事故的电话,涉及沙巴州东海岸地区贾兰阿帕斯3英里的一起事故。
他说,初步调查发现,一名32岁的男子在撞向三辆停放的车辆和三辆行驶的车辆,包括一辆摩托车之前,不顾一切地开车进入斗湖市。
ACP Jasmin表示,这名26岁的摩托车手是唯一在事故中受伤的人,他的双手和膝盖都有伤口。
ACP Jasmin说:“在现场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是在毒品影响下驾驶的,我们已经拘留了他。”
他补充说,该男子将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4 (1)(a)条文接受调查,罪名是在药物影响下驾驶,以及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5(1)(a)条文接受调查,罪名是滥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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