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文文衫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资讯 » 正文

《通信法修正案》引入了针对儿童犯罪的监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27 15:04:2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73    评论:0
导读

    吉隆坡:《2024年通讯及多媒体(修订)法案》提出,对18岁以下儿童犯下的罪行,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50万令吉罚款,或两

  

  吉隆坡:《2024年通讯及多媒体(修订)法案》提出,对18岁以下儿童犯下的罪行,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5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法案旨在修订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由通讯部长法赫米·法齐尔于周一(12月2日)在下议院提交一读,二读将在同一次国会会议上进行。

  根据议会分发的蓝色法案,第91(c)条建议在该法第233条中加入一个新的分节,规定对18岁以下儿童的犯罪行为处以更高和不同的惩罚,这些罪行被归类为可逮捕的罪行。

  新的分节还规定,在定罪后,违法行为每持续一天或不到一天,额外罚款5000令吉。

  修订条例草案第91(a)(i)条建议将第233(1)条中的“淫秽”一词改为“严重淫秽”,而第91(a)(ii)条则旨在在同一款下引入一项新的罪行,涉及对任何人的欺诈或欺骗行为。

  更多信息

  ×

 
(文/admin)
打赏
免责声明
•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我们均标明出处,如果您不希望我们展现您的文章,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
0相关评论
 

(c)2023-2023 www.whs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7947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