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京那巴鲁:周三,肯宁高地区一对夫妇被判入狱,他们承认对13岁和5岁的孩子造成伤害。
这名36岁的女子被判入狱7年零4个月,而这名27岁的男子被判入狱36个月。
肯宁高OCPD警长Yampil Garai表示,该男子面临刑事法典第323条自愿造成伤害的两项指控,被判处10个月监禁和2000令吉罚款,而每项指控都被判6个月监禁。
“他没有缴纳罚款,”他在周三(4月17日)的一份声明中说。
至于这名女子,她分别被判处两年监禁,罪名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24条自愿使用危险武器造成伤害,并被罚款1万令吉,未被判处一年监禁。
警长Yampil说,她也因为第323条的一项罪行而被判处与丈夫相同的刑罚,并且没有支付罚款。
他说,法院下令连续执行判决。
早些时候,法院听说这对夫妇在今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期间对他们照顾的两个孩子造成了伤害。
他们于下午4点至4点10分在肯宁高镇的一间租来的房间里犯下了罪行。
副检察官欧吉妮·梅雷迪思·吉尔伯特起诉,塞申斯法院法官弗拉维安·爱德华·亨利主持。
这对夫妇已于周二(4月16日)认罪,他们的下一次提审日期原定于5月17日,但在法院收到医院所需的所有文件和报告后,提审日期被提前到周三(4月17日)。
此前,Yampil警长表示,这名少年是该女子前一段婚姻的继子,而小儿子则是这对夫妇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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