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京那巴鲁:去年,一名当地男子因强奸侄女被控7项罪名。
然而,周二(3月26日)在纳闽地方法院,这名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的52岁男子没有任何认罪记录。
该男子被指控于去年5月至11月在纳闽岛的一所房子里作案。
侄女当时15岁。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第376条提出的,该条款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该案件由检察官助理警长Hasnan Abidin处理。
裁判官Kasfurrahman Abang Ahmad随后决定在4月22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并下令将被告关押在沙巴的Kepayan监狱,直到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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