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月12日——上周,一名51岁的男子打碎了位于帕东干的一家酒店的花盆,今天,这里的裁判法院判处他2000令吉的罚款,判他6个月监禁。
林德康被控在刑事法典第427条下犯有恶作剧罪,他在裁判官凌惠川面前认罪。
该节规定,一经定罪,可判处一至五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Lim于12月2日晚上9点在酒店犯下了罪行。
根据案件的事实,一名酒店员工发现,一个放在酒店人行道上的花盆掉下来摔碎了。
闭路电视(CCTV)的录像显示,一名身穿灰色衬衫的男子踢了花盆,导致花盆破裂。
事件发生后,该酒店员工向警方报案,林于12月11日被捕。
估计损失为300令吉。
助理检察官阿曼·易卜拉欣(Arman Ibrahim)出庭代表检方,而林冠英没有律师代表。-《婆罗洲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