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目录、布告板、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报刊亭和电子屏幕——这些都是显示药品价目表的推荐设备。
在最近的一次利益相关者会议上,卫生部向私人医疗从业者发布了一份常见问题解答(FAQs)文件,概述了这一点。
“介质的选择将取决于设施的适宜性。价目表必须让病人在手术时间内可以看到。”
《常见问题解答》还规定,所有展示出售的药品必须附有价格标签。
未陈列的药品也必须提供价格表。
“它必须用马来语或英语显示。价目表必须包括四个关键信息:通用名称,有效成分和强度,以及商品名称和价格。
该FAQ补充说:“药物的用途不能在清单上提及或指出,尽管药物的图像是允许展示的。”
价目表必须放在病人容易拿到的地方,例如挂号柜台、医院大厅或药房的药房柜台。
它补充说:“顾客必须可以通过电子媒介或其他适当的设备访问和看到这些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澄清,通过二维码、在线、LED横幅或数字滚动信息显示价目表,并不能取代对实物价目表的要求。
不过,作为附加措施,酒店可以通过二维码或网站或官方社交媒体渠道在线分享价目表。
这项新条例适用于私人保健设施,包括医院、收容所、精神病医院、诊所、精神保健中心、牙科诊所、血液透析中心、流动中心、妇产中心、疗养院和社区药房。
马来西亚私人医生协会联合会主席Shanmuganathan TV Ganeson博士说,这些要求有一些缺点。
“我们的困难在于,相同的药物名称可能有三种不同的配方,五个品牌和六个价格等级,这可能并不适合每个患者。
“公众会拿什么来比较?”每片的价格?通用还是原创?他们会为了更便宜的药物而拒绝更安全的药物吗?他说。
马来西亚医学协会(MMA)主席拿督博士Kalwinder Singh Khaira表示,实施的价格显示应该是合理的,对患者有益。
“询问超出这一范围的细节是一种过分的行为,给医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如果不遵守规定,他们将面临法律诉讼。”
“我们强烈反对将《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案》(第723号法案)适用于医疗行业。
“第723号法令不是专门针对医疗的立法,不应该用来规范医疗实践,特别是在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和服务法(第586号法令)已经存在的情况下,以管理马来西亚的私人医疗实践。
"如有必要,可根据《第586号法令》第107条赋予卫生部长的权力制定新的条例。
“任何监管改革都应该通过与医疗专业人士的有意义的接触来实现,确保政策与私人医疗保健服务的现实保持一致。”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任何违反政策的行为都必须是合理的,不能对诊所的运作构成负担和威胁,诊所是该国初级医疗保健部门的支柱。”
“MMA呼吁政府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其对医疗保健专业的影响,特别是对初级保健的影响,并敦促相关部委紧急与利益相关者就此事进行接触,”卡尔温德博士补充道。
药品价格透明机制预计将于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