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警察在塞申斯法庭接受审判,他们被控向一名母亲索取和收受贿赂,该母亲的儿子因涉嫌持有大麻而被捕。
穆罕默德·鲁扎伊尼·菲尔多斯·伊斯梅尔,穆罕默德·萨哈尔·桑苏丁@萨姆苏丁,都是34岁,穆罕默德·伊克旺·沙菲克·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阿迪布·哈尼津,都是27岁,在法官梅尔·苏莱曼·艾哈迈德·塔米齐向他们宣读指控后,他们表示不认罪。
Muhammad Ruzaini和Muhammad Syahar拥有下士军衔,而其他两人是长矛下士。
这四人都在Gemencheh警察局工作。
他们被共同指控向一名36岁的妇女索取3000令吉,该妇女的两个儿子因涉嫌持有大麻而被警方拘留。
据称,他们于今年8月24日午夜过后在车站犯下了这一罪行。
对于第二项指控,这四人据称在当天凌晨3点左右通过一名53岁的男子从该女子那里收到了800令吉。
据称该罪行是在同一地点犯下的。
他们是在马来西亚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罪的,该法令是在同一法令第24条文下可惩处的,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起阅读。
被判有罪的人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不低于所涉贿赂金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反贪会副公诉人Mohamad Azriff Firdaus Mohamad Ali随后要求法庭为每名被告设定1万令吉的保释金,并命令他们每月到马六甲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直到案件处理完毕。
然而,代表所有四名被告的Azrul Zulkifli Stork要求较低的数额,因为被告有家庭需要支付。
他说,他们每个月的收入在2800令吉到3200令吉之间,还要供养父母和姻亲。
法官默尔·苏莱曼(Meor Sulaiman)将保释金定为3500令吉,每人有一名担保人,并命令两人每月到马六甲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他把12月12日定为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