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还记得,Keir Starmer在9月决定开放监狱,释放了1700多名已服完40%以上刑期的罪犯。
这个决定的后果是可以预见的。在几个小时内,一名获释的罪犯被指控袭击一名妇女,随后被起诉并被召回监狱。
实行这种放生政策的理由是监狱人满为患。事实上,在8月份,有传言称仅剩下100个监狱空间。
但在八万七千名囚犯中,超过一万名是外国人,每年要给你这个纳税人造成近五亿英镑的损失。
对于我们监狱空间不足的问题,一个更合乎逻辑的解决办法是驱逐外国罪犯,而不是让他们出狱。
然而,似乎没有很大的意愿这样做,这并不是新政府的错,上届政府也一样糟糕。
现在,司法部的新数据显示,四分之一的外国罪犯在从监狱释放并避免被驱逐出境后,在英国再次犯罪,总计约10,000次犯罪。
问题在于,英国的标准做法是让外国罪犯服刑40%至50%,与其他罪犯类似,然后再试图将他们驱逐出境。
虽然可能有这样的情况,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需要考虑受害者的利益,或者罪行特别令人发指,政府的默认立场应该是在定罪后立即驱逐任何外国罪犯,禁止他们返回。
当这种默认政策发生转变,同时退出《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并对国内人权法进行全面改革,以使驱逐非法移民的过程更加顺利时,我们可能会开始有一个严重的移民执法系统。
如果说政府对绍斯波特的反应证明了什么的话,那就是只要有政治意愿,就能做到。
如果能像南港骚乱那样,以同样的热情和效率追捕外国犯罪分子,就能在几周内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