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包括一对母子和一对夫妇在内的五人,因分销毒品在地方法院被控两项罪名。
周二(1月23日),41岁的被告王志伟和他62岁的母亲阿仪华,以及他们的朋友60岁的陈秀汉、34岁的戴凯生和28岁的叶祖金在法官Hidayatul Syahida Shamsuddin面前宣读起诉书时,他们只是点头表示承认。
没有记录下所有被告的抗辩。
根据指控表,所有被告被发现分发16.4公斤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和7.7公斤大麻。
据称,这起事件发生在1月10日早上5点30分,地点是位于塔曼拉金伊达曼的Jalan Idaman Utama的一所房子里。
这些指控是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提出的,根据同一法令第39B(2)条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一经定罪可处以不少于15下的鞭刑。
同时,王还面临另外三项指控,包括持有1.77克甲基苯丙胺、0.59克尼美西泮和4.93克大麻。
第一项和第二项指控是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12(2)条提出的,而第三项指控是根据同一法案第6条提出的。
副检察官努尔·阿基拉·艾哈迈德·罗菲被起诉。
Tay和他的妻子Yup由Jihad Syahida Nadia Zakaria和Nurhazneena Zureen Jaesleen Mohamad Hanafiah代表,而其他被告没有代表。
法院定于4月23日提审,等待提交化学报告。
据报道,这名母亲、她的儿子和另一名男子在1月10日至14日分别在依斯干达和这里的突击搜查中被逮捕,查获了价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毒品。
柔佛州警察局长拿督卡玛鲁·扎曼·马马特说,主要嫌疑人在犯罪和毒品方面共有46项犯罪记录,他还因其他6起案件而受到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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