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三星电子总裁李在镕出席了与某公司有关的重审终审周一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了2015年合并争议案。(联合通讯社)
检方周一在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董事长李在镕涉嫌操纵2015年一起备受瞩目的并购案的重审终审中,要求对李在镕判处5年监禁和5亿韩元(合35.6万美元)罚款。
今年2月,在下级法院宣判李在镕的19项罪名不成立后,检察机关立即提出了上诉。
检察机关在当天的抗诉中主张,2015年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的合并过程中,三星集团总裁在公司估值和会计记录上进行了虚假操作。
检方以同样的罪名起诉了其他12名三星高管,声称这些刑事行为旨在以较低的成本加强三星首席执行官对商业帝国的控制。
检察官在周一的听证会上表示:“在本案中,被告破坏了维护我国经济公正、建立资本市场基础的宪法价值。”
“当合并过程变得不明朗,并面临股东的强烈反对时,被告以合并符合国家利益为由欺骗了股东。”
检方敦促法院重新考虑无罪判决,称此案将为未来财阀集团结构调整和会计管理的裁决树立先例。
检方补充称:“纵容被告,将是给控股股东以非法手段追求并购的自由。”
在上诉案件中,检方提交了约2300项新证据。
2015年,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为了实现业务协同合并,但1:0.35的换股比例因估值过低而遭到三星物产股东的反对。
合并时,李在镕持有第一毛织23.3%的股份。合并后,他和他的家族获得了合并后的实体三星物产的39.9%的股份,三星物产现在是三星集团的实际控股单位。
他对三星公司控制权的增加引发了对合并计划的质疑,导致李在镕被起诉。李明博否认了所有指控。
今年2月,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李某无罪。检察官立即提起上诉。
重审的最终判决预计将在明年2月法院人事调整之前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