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一马发展公司(1MDB)起诉达丁·斯里·罗斯玛·曼索尔(Datin Seri Rosmah Mansor)涉嫌用1MDB的资金购买奢侈品,索赔3.46亿美元的诉讼将由另一名法官审理。
这是在司法专员梁伟康允许罗斯玛申请回避他主持此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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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杰在周二的简短决定中表示,他是基于正义原则提出回避的。
在罗斯玛的证词中,她表示,2011年至2021年期间,JC是斯克里恩律师事务所(Messrs Skrine)的合伙人兼诉讼和仲裁主管。
罗斯玛声称,在本案中代表原告的Skrine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时间里,该律师事务所与包括调查1MDB和她的丈夫拿督斯里纳吉(Datuk Seri Najib Razak)在内的诉讼有关系,纳吉当时是总理。
“在考虑了申请后,我同意回避审理这起诉讼,我的原则是,正义不仅必须得到伸张,而且必须被看到得到伸张。”
“在前提下,我允许申请。此案将由另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审理。”
这是罗斯玛第二次在诉讼中请求法官回避。
然而,她第一次申请回避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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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高等法院法官阿德林·阿卜杜勒·马吉德驳回了罗斯玛的回避申请,称如果罗斯玛继续主持民事诉讼,她无法证明有任何真正的偏见危险。
阿德琳法官说,她在李希山慕丁律师事务所(LHAG)工作时,负责公司部门,而所有与一马公司有关的事务都由法律部门处理。
据了解,Adlin法官从民事分庭转至新商事法庭(NCC),导致诉讼被提交给梁锦杰。
5月9日,1MDB、SRC国际有限公司(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和9家子公司对罗斯玛和另一名个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属于该公司的3.46亿美元。
原告声称,罗斯玛用这些公司的资金购买了珠宝、手表和手袋等奢侈品。
除了1MDB和SRC,其他原告包括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朗加)有限公司和环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前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原告包括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Alsen Chance Holdings Ltd、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td、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Ltd和Brightstone Jewellery Ltd。
他们将罗斯玛列为第一被告,将沙布南·纳莱达斯·达斯瓦尼(也被称为娜塔莎·米尔普里)列为第二被告。
他们声称,居住在新加坡的沙布南代表罗斯玛购买或采购了这些奢侈品。
原告声称,1MDB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被转移到多个离岸实体——包括Affinity Equity、Alsen Chance、贝莱德商品(Blackrock Commodities)、黑石亚洲(Blackstone Asia)和Brightstone Jewellery——然后被支付给14个司法管辖区的48家不同供应商,用于购买这些奢侈品。
原告表示:“总共支付了320笔这样的款项,总额为346,010,489美元。”
他们进一步声称,所寻求的货物是1MDB及其子公司信托财产的“可追溯替代品”,因此原告对这些奢侈品拥有公平的专有权益。
他们正在寻求法院宣布他们对罗斯玛手中的商品和可追溯收益拥有公平的所有权权益,并要求罗斯玛向第一至第六名原告支付3.46亿美元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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