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马尼拉——15年后,最高法院裁定格洛丽亚·马里斯鱼翅餐厅公司在与其中一家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
该判决源于2009年的一起案件,当时Gloria Maris试图取消Pacifico Lim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的商标注册。
据大法院透露,Gloria Maris于1994年与林某等5名法人一起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委托林某向知识产权局(IPO)注册商标。
但Gloria Maris董事会发现,这个商标在2005年才注册,是以Lim的名义注册的,甚至还被授权给了其他公司。
随后,格洛丽亚·马里斯向IPO法务局(BLA)提出了取消注册的申请,但BLA做出了有利于林某的判决。
然后,它向总干事办公室(ODG)提出上诉,后者推翻了BLA的决定。然而,上诉法院随后恢复了BLA的裁决,这促使格洛丽亚·马里斯将此案提交至高等法院。
15年后的2024年5月20日,大法院批准了格洛丽亚·马里斯鱼翅餐厅提出的复审申请,并下达了取消林某的商标注册的判决。
据法院称,林在知道这家餐厅已经使用了十多年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Gloria Maris”商标,这是一种恶意行为。
大法院表示:“在整个公司建立和建立品牌的过程中,林某从‘格洛丽亚·马里斯’品牌所建立的商誉中获益,也是恶意行为。”
“法院认为,根据《知识产权法典》,恶意注册的商标可以作为不正当竞争而被撤销。因此,它下令取消Lim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