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9月19日(韩联社)——周四,国家人权监督机构呼吁警方为视障人士提供适当的沟通工具,或者让他们在警方讯问期间由监护人陪同。
国家人权委员会表示,一名盲人声称在交通事故中被警察盘问时受到了歧视,并提出了申诉,因此做出了上述建议。
去年3月,在首尔的一条路上,一辆从后面驶来的汽车用右后视镜擦到了他的手臂,他被撞到了。
当申诉人出庭与警察面谈时,主管官员没有详细说明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利,也没有询问是否传唤可以帮助作证过程的监护人。
据报告,该官员明知申诉人有视力障碍,仍分发打印件,并将申诉人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了肇事者的保险公司,促使申诉人向人权监督机构提出申诉。
警方声称,该传单解释了刑事诉讼中受害者的权利,他们只是向保险公司提供了申诉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以便要求赔偿。
这名警官还表示,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们会安排一个人来协助作证。
人权委员会表示:“警方应该详细说明如何提供帮助,而且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是侵犯个人信息自决权的行为。”
人权委要求警察厅厅长让警察为盲人提供适当的通讯工具,并在审问时安排一名助手协助他们作证。
sookim(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