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在高等法院驳回Toh Puan Na'imah Abdul Khalid的申请后,她试图永久取回护照的努力失败了。
艾哈迈德·巴切法官在被解职时说,塞申斯法院对Na'imah的护照施加额外条件的决定并没有不公正之处。
“这并不违法,也没有错。事实上,这是允许的。
他在周五(3月22日)表示:“如果我可以补充一点,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法院扣押护照作为一种担保是有效的。”
法官指出,Na'imah的丈夫Tun Daim Zainuddin也在会议法庭受到指控,但被允许保留他的护照。
他说,如果Na'imah的护照被释放,夫妻双方都有可能出国而不回来。
“他们逃跑的风险增加了。因此,他们不会在这里面对诉讼和他们的指控。
他说:“额外的条件是要确信他们两人都将出庭。”
在被问及塞申斯法庭的裁决是否违反了娜伊玛根据联邦宪法享有的权利时,艾哈迈德法官表示,她在法庭上受到指控后,作为公民的权利发生了变化。
“情况从一个普通公民变成了一个被告。
“她对护照的绝对权利已经改变,”他补充说。
艾哈迈德法官还表示,会议法院关于Na'imah护照的决定是有效的,公平的,没有不公正的。
“本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这一申请,”他说。
法官补充说,如果Na'imah想出国时需要护照,她可以与检方联系。
1月23日,67岁的Na’imah因未遵守通知、未申报财产而在会议法院受审。
她目前以25万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必须向法庭交出护照作为保释条件的一部分。
她向高等法院提出修改申请,要求修改开庭法院对她护照的裁决。
Na'imah声称控方没有给出任何充分的理由让法院拿走她的旅行证件。
她声称,塞申斯法院的命令是误判,应该加以修改,根据《联邦宪法》第5(1)条和第9条,她获得护照的权利是一项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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