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跨国公司怎么做Nal公司在菲律宾开展业务?
根据税法,外国公司是指不在菲律宾或根据菲律宾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在菲律宾开展业务:
总区/总区总部:不产生收入,但主要提供监督、沟通和协调服务的行政部门常驻外国公司。
地区经营总部(ROHQs):为赚取收入和提供各种合格服务而设立的分支机构,隶属于常驻外国公司。
总区/总区总部及总区对税务有何影响Nal运营总部?
总部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因为他们不在菲律宾获得收入。
另一方面,根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CREATE法律,rohq现在需要缴纳25%的常规企业所得税。此外,他们还需要缴纳2%的最低企业所得税(MCIT)。以前,他们享受10%的优惠税率。此外,他们在菲律宾提供的服务还需缴纳12%的增值税。另外,分支机构汇出的利润按15%缴纳分支机构汇出利润汇出税。
然而,外国公司收到的特定收入将不被视为分支机构利润,除非直接在菲律宾进行交易。
跨国公司的员工呢所有公司都享有优惠税率?
不。根据《培训法》,将不再适用跨国公司的总部和总部、离岸银行、石油服务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雇员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由于取消了优惠税率,在菲律宾的跨国公司的雇员现在须按常规所得税率纳税。
但认为适当时,仍可适用现行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
谁被授权利用条约利益以避免双重征税?我需要了解哪些方面才能获得这些利益?
BIR发布了第14-2021号RMO,适用于非居民纳税人从菲律宾获得的所有收入来源,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有资格获得双重征税减免。在申请豁免双重课税时,所有申报人都必须遵守一般规定,以及针对特定交易的特定规定。
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都可以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收入的非居民接受者必须遵守由其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居民证明,以确认其居住。菲律宾目前已与43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概述了这些国家的合格居民的具体税收法规和福利。
该地区做什么税收问题与生态组织有关的所有业务总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2021年,菲律宾财政部成功地将菲律宾从经合组织的“有害税收制度”名单中删除,解决了之前与之相关的潜在危害。这是通过取消以前给予总部的优惠税率实现的。经合组织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HTP)认为,总部的特殊税率是不公平的,因为它们为外国纳税人提供了优势,歧视了当地纳税人,并且没有要求接收方证明其活动中有足够的实质内容。随着《CREATE法案》的实施,这些税收优惠被取消,总部按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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