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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的商品及服务税:在商品及服务税下,网上销售如何征税?哪些卖家不需要注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09 06:00:45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67    评论:0
导读

      (Archit Gupta)  从2023年10月1日起,商家可以在网上销售商品而无需注册消费税。早些时候,他们被要求在通过Flipk

  

  

  (Archit Gupta)

  从2023年10月1日起,商家可以在网上销售商品而无需注册消费税。早些时候,他们被要求在通过Flipkart、亚马逊或Meesho等电子商务运营商销售产品之前进行商品及服务税注册。在这种变化之后,网上卖家可以选择理想的商业模式,以尽量减少税收成本。这篇文章给出了关于各种网上销售的商品及服务税的信息。

  在GST下,网上销售的税收根据交易而有所不同。这包括直接在线销售的一般GST规则,在线服务的OIDAR GST规则以及CGST法第52条或第9(5)条规定的TCS。

  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市场模式)销售商品或服务时,电子商务经营者(ECO)将扣除客户付款的一部分,即所谓的源头收税(TCS),并将剩余金额转移给在线卖家。销售税的上限为1%,并存入政府。随后,在线卖家可以在扣除TCS的当月提交GSTR-3B,以抵消其应纳税义务。因此,TCS信用的申领取决于经营者。

  到2023年10月1日,所有通过电子商务运营商在网上销售的在线卖家都必须进行商品及服务税登记。根据新规定,营业额低于规定限额的小额纳税人可以免除网上销售的商品及服务税登记。但是,这是有一定条件的。这样的卖家不能在其他州销售商品,因为州际销售需要注册消费税。

  同一笔交易涉及多个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向卖方付款,必须遵守规则。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确保在GSTR-8的新表3.1中准确报告此类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供应商的注册人数、制造的供应总值、退回的供应总值以及包括净供应价值的详细信息。

  电子商务运营商和卖家都必须在GSTR-1和GSTR-3B退货中提供所有销售交易的完整信息。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交的GSTR-8必须包含此类未注册gst的在线销售的详细信息。

  如果企业或企业以直接面向客户(D2C)模式或基于库存的模式直接在网上销售,则适用注册和报告的标准GST规则。这意味着卖家将像普通纳税人一样支付商品及服务税并提交纳税申报表。

  通过电子商务运营商,一些州际供应商将支付GST的责任放在eco而不是卖家身上。这包括通过电子商务运营商提供的客运、家政、餐饮(包括云厨房)和住宿服务。这些交易不属于第52条规定的TCS条款。无论供应商是否在商品及服务税下注册,电子商务经营者将有责任按照反向收费机制缴纳税款,就像他们是供应商一样。GSTR-3B载有表3.1.1,其中根据第9(5)条提供的所有供应均由卖方和电子商务经营者报告。

  在IGST法案下,有关于在线信息数据库访问和检索(OIDAR)服务的单独规定。它涉及从远程位置向消费者提供的在线信息供应、数据库访问或检索服务的范围,如电子书、pdf文件和驱动程序。其他例子包括在线游戏、云服务、数据检索软件、无形商品,如通过电子数据存储、电信网络、网站托管和数字内容(电影、电视节目、音乐会等)分发的音乐。h3>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商品及服务税登记

  由于可以豁免强制性商品及服务税登记,小型企业在取消商品及服务税登记前应三思。保持商品及服务税登记有一些好处,例如利用进项税抵免,在经营状态之外有更好的商业前景,在银行和金融家眼中有良好的声誉。缺点是商品及服务税注册需要定期报告和遵守法规。

  任何符合条件的小企业都有保留商品及服务税登记的优势,因为豁免而被取消。缺点和优点都应该考虑。每一个新的在线卖家都可以选择市场模式,而老牌卖家可以采用D2C模式。RCM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在线业务。无论如何,GST报告要求和不断发展的GST规则对企业和电子商务经营者来说变得更加严格。需要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来克服由此产生的挑战。

  免责声明:作者是ClearTax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发表的观点是他们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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