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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首次承认加湿器杀菌剂制造商的民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05 09:10:5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81    评论:0
导读

    首尔,11月9日(韩联社)——周四,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要求加湿器消毒剂制造商向化学品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首尔,11月9日(韩联社)——周四,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要求加湿器消毒剂制造商向化学品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从2007年11月到2011年4月,受害人金某使用了Oxy利洁时韩国公司生产的加湿器消毒产品,2013年5月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病,并于2015年2月向Oxy和材料供应商韩华化学提出了损害赔偿诉讼。

  地方法院驳回了金氏的诉讼,但上诉法院于2019年9月下令Oxy和韩汇向原告支付500万韩元(3820美元)的赔偿金,称金氏因产品的设计和标签缺陷而受到人身伤害。

  大法院在对加湿器消毒水生产企业和销售者民事责任的一审判决中表示:“对加湿器消毒水生产企业和销售者民事责任推定的因果关系,没有错误理解。”并确认了原告的部分胜诉。

  加湿器消毒液丑闻是该国最严重的消费品灾难之一。

  2011年,消费者开始报告与加湿器消毒剂有关的死亡和疾病,加湿器消毒剂在干燥的冬季广泛用于家庭。次年,一项由政府主导的调查证实了两者之间的联系。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的判决根据加湿器消毒剂使用的成分而有所不同。

  2018年1月,大法院对利洁时(Oxy Reckitt Benckiser)韩国公司前代表申贤宇(音)做出了6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申贤宇因职业疏忽和虚假宣传公司消毒剂安全而被判杀人罪。

  相反,地方法院在2021年1月的加湿器消毒器事件中,对SK化学和爱京产业的前任社长宣判无罪。

  The Supreme Court (Yonhap)

  ycm(结束)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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