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控谋杀一名中学生的高级警官的保释申请被拒绝。
昨天,高等法院法官布品达·辛格·古尔查兰·辛格·普里特在听取了控方和被告律师的陈述后作出了这一决定。
他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8条,没有特别的理由或情况允许保释。
副警长莫哈德·纳兹里·阿卜杜勒·拉扎克被指控于去年12月15日中午12点05分至12点40分在SMK Jati附近的Jalan Taman Jati谋杀了17岁的穆罕默德·扎哈里夫·阿芬迪·穆哈德·扎姆里。
他于12月18日在地方法院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案件于今年早些时候被移交高等法院。
在昨天的诉讼中,纳兹里的律师表示,他的当事人是一名警察,在从法庭到监狱的途中会有危险。
“在被转移到太平监狱之前,他将被安置在甘陵的一个过渡监狱,那里有混合的囚犯。
“我们已经就此写信给监狱署,”他说,并补充说,他的当事人将被关在太平监狱的单人牢房里。
“没有人能保证他的安全,”他补充说。
Loi还声称,在案件的叙述中,死者在一所学校附近高速行驶,引起了骚乱。
他说,作为一名警察,他的当事人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防止此类犯罪。
“我们并不是说(被告)绝对无辜,但他是一名警察。一场追逐发生了。
“谋杀的动机也没有证据,被告也不认识死者,”他说,并补充说他的当事人没有潜逃风险,也不会打扰目击者。
副检察官阿夫扎尼扎姆·阿卜杜勒·阿齐兹说,他的宣誓书中没有提到被告在从法庭转移到监狱期间的安全问题。
他说,保释申请的依据只是被告最好离开监狱,这样他就可以会见他的律师。
“监狱没有阻止或禁止他会见律师,”他说。
至于Loi提出的关于控方叙述中具体罪行的问题,Afzainizam说:“我们将在审判期间发表声明。”
“我们也有法医证据,以及行车记录仪和闭路电视录像,表明他(被告)超速驾驶。
“目击者看到被告在撞到受害者的摩托车后下车逃跑,”他说。
“不可否认的是,他追赶受害者,从后面撞上了摩托车。从尸检报告中可以看出,凶手有伤害受害人的意图。受害者因撞击造成的胸部和腹部受伤而死亡。
阿夫扎尼扎姆说:“(声明)被告不知道受害者是无关的,他也没有驾驶警车。”
律师拿督·万·阿兹米尔·万·马吉德代表受害者家属进行了旁听。
审判将从11月4日开始,为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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