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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新加坡人在JB被控走私58公斤摇头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20 20:02:0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57    评论:0
导读

    新山:两名新加坡男子在依斯干达首都被控分销58.6公斤摇头丸。  周三(6月12日),49岁的谭晓伟(音)和36岁的李忠佳(音)在

  

  新山:两名新加坡男子在依斯干达首都被控分销58.6公斤摇头丸。

  周三(6月12日),49岁的谭晓伟(音)和36岁的李忠佳(音)在裁判官萨里尼(R. Salini)面前用普通话向他们宣读指控后,只点头表示承认。

  陈亦被控另外四项分销及两项管有罪名,而李则被控分销及管有罪名各一项。

  两名被告都没有认罪的记录。

  根据指控书,他们涉嫌于5月29日晚上10点30分在依斯干达Puteri的Taman Horizon Hills的Jalan Anjung 8/1贩运了58.6公斤摇头丸。

  在个别控罪中,陈涉嫌分销1公斤、11公斤及460克摇头丸及660克甲基苯丙胺,并管有510克氯胺酮及170克尼美他西泮。

  据称,这些罪行于5月29日下午6点35分在Residensi Permai, Menara A, Jalan Mutiara 7, Taman Perindustrian Plentong发生。

  与此同时,李被控于5月29日下午3点40分在Pangsapuri Molek, Persiaran Bumi Hijau, Taman Molek分发74克MDMA并持有26.4克氯胺酮。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规定的贩卖罪,并根据该法令第39B(2)条予以处罚,一经定罪,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不少于15下的鞭刑。

  根据同一法令第12(3)条文,根据第12(2)条文提出的持有指控,如果被判有罪,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最高罚款rm10,000,或两者兼而有之。

  DPP Nur Ameerah Allaudeen prosecuted while Nur Afiqah Hambal represented the accused.

  由于贩运指控的不可保释性质,没有提供保释。

  法庭定于8月14日再次提审,等待该名药剂师提交报告。

  6月1日,警方表示,在一系列突袭行动中,他们捣毁了一个国际贩毒集团,逮捕了12名外国人和2名当地人,缴获了198.5公斤毒品,价值1160万令吉。

  武吉安曼毒品犯罪调查部(NCID)主任拿督考果镇(Comm Datuk Khaw Kok Chin)表示,被捕者中包括该集团的主谋,一名49岁的外国男子。

  他说:“我们逮捕了14人,包括两名本地男子、六名外籍男子和六名外籍女子,年龄均在22岁至52岁之间。”

  他说:“据信这些嫌疑人参与加工和分销各种毒品,包括摇头丸粉末和药丸、大麻、氯胺酮、Erimin-5药片和MDMA,包括加工毒品的原料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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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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