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5月3日),一名13岁的男孩在地方法院认罪,他上个月在Sungai Ramal Baru的Sri Kenari公寓停车场放火烧了一只小猫。
裁判官Nik Siti Norazlini Nik Mohamed Faiz定于6月27日宣判,并向社会福利署提交一份道德报告。
法庭准予这名少年1000令吉的保释金,并有一名担保人。
4月23日下午1点8分,这名男孩和另外两名在逃的男孩被控虐待动物,并纵火焚烧动物,造成动物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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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指控是根据《2015年动物福利法》第29(1)(e)条和《刑法》第34条提起的。
一经定罪,该罪行可处不少于2万令吉,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Nurul Afiqah Abdul Ghaffar提议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理由是这起案件涉及虐待动物,涉及公共利益。
这名少年的母亲今年30岁,她申请了较低的保释金,因为她每个月只挣1500令吉,而且还要养活她63岁的母亲。
此前,该事件的闭路电视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三名男子在公寓的摩托车停车场向一只估计只有六周大的小猫喷洒据信是燃料的东西,然后其中一名男子点燃了这只猫。
雪兰莪州兽医服务部后来报告说,这只小猫正在康复,在他们的照顾下状况良好。——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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