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Kulasegaran先生说,设立法院或法庭审理侵犯人权案件是一个可以研究的建议。
周二(7月2日),首相署副部长(法律和体制改革)在下议院就《人权报》年度报告发表的结案演讲中表示:“设立一个专门处理侵犯人权案件的法庭,由在这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官或主席领导,将使此类案件得到公正和迅速的处理。”
“建立这个法庭将提高这个国家的人权地位。”
他补充说:“我相信,通过制定法规,它可以作为一个行政法庭来研究和实施。”
他说,这样的举动并不罕见。还有其他法定法庭,如工业法庭、特别所得税专员和纪律委员会。
他说:“我个人认为,这项提议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如果人权法庭成为法定或行政法庭并作出决定,该决定将受到高等法院的司法审查。”
他是在回应郭素沁(Teresa Kok)提出的建立一个像印尼那样的人权法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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