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2月25日起,在国内发行私人债券或在国际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将被要求遵守财政部发布的第76/2024/TT-BTC号通知中关于信息披露的新规定。
这份题为《企业债券境内、境外定向增发和交易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指引》的通知,对发行人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措施包括在发行前披露信息,公布发行结果,每六个月和每年定期提供更新,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发行人必须披露有关债券转换为股票、行使附在债券上的认股权证、提前回购和/或债券互换的细节。
对于在国际上发行债券的企业,也适用类似的义务,包括发行前披露、报告发行结果和定期更新。
债券发行人须以以下至少一种格式向投资者传达信息:印刷文件、电子文件或发行人官方网站上的出版物。
此外,信息必须通过其专门的公司债券信息门户以电子方式提交给河内证券交易所(HNX)。
新通知取代了第122/2020/TT-BTC号通知,并与第153/2020/N?-CP号法令的规定保持一致。它的实施标志着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债券发行人透明度和问责制的显著提高。- - - - -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