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可能很快就会决定,法官是否应该在陷入僵局的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中充当破局者的角色。
俄亥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今年早些时候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质疑下级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维持了2021年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一项规定,该规定旨在促进美国最大电力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FERC通常有五名委员,当时只有四名委员,他们以2比2的比例批准了这项规定,这意味着它“通过法律运作”生效。
俄亥俄州立大学对法官们说:“尽管这是第一起法院被要求审查在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不作为的情况下生效的规则的案件,但这不会是最后一起。”
他们继续说:“法院现在应该解决适当的审查标准——在关于如何审查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规则的不确定性蔓延之前,这些规则是由法律运作批准的,没有任何支持的理由。”
法官面前的请愿书挑战了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维持FERC 2021年“最低报价规则”(MOPR)的推理,该规则取消了参与PJM互连年度批发拍卖的国家补贴太阳能,风能和核能项目的价格限制,该项目为1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提供服务。拍卖确保有足够的能源生产来满足预期的未来电力需求。
2021年MOPR的支持者表示,它将通过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生产,帮助各州实现清洁能源目标。
俄亥俄州公共大学面临着让其案件得到审理的艰难机会。最高法院只批准它收到的一小部分请愿书。
这一呼吁是在国会于2018年修订《联邦电力法》第205条之后提出的,该法条明确规定,当委员会在是否批准PJM的MOPR等关税修改问题上意见分歧时,法院可以介入。该案件询问法院在审查一项陷入僵局的决定时应如何适用联邦法律,以及他们是否应该像尊重获得多数支持的裁决一样尊重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规定。
俄亥俄州监管机构声称,第三巡回法院本应独立裁定FERC的关税修订是“公正合理的”。
相反,俄亥俄州公共大学写道,法院在去年的裁决中对委员会的尊重打破了“国会、行政机构和法院之间微妙的权力平衡”。
州能源监管机构继续说,上诉法院在没有理由服从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情况下屈服于该委员会,非法地扩大了委员会的权力,减少了它的责任。
“要求机构为其行为提供可辩护的理由,机构推理要求为机构的权力提供了重要的检查,”俄亥俄州立大学表示。“第三巡回法院撤销了这张支票。”
FERC的统治
俄亥俄州PUC的最高法院上诉建立在一位共和党FERC委员对该规则的反对之上。
James Danly对这一陷入僵局的决定表示异议,他当时表示,PJM对2021年MOPR的修订是“故意无效的”,并不是“谨慎或平衡的尝试”,以解决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如何影响煤炭和天然气在产能市场上的竞争力。
修订的方向与PJM 2019年扩大的MOPR相反,该MOPR旨在为煤炭和天然气电厂提供优势,使它们能够与获得国家补贴的风能、太阳能和核电站相当完整。
PJM曾表示,2019年MOPR下的价格限制不恰当地激励了电网可靠性不需要的新能源建设,从而扭曲了市场信号。
丹利警告说,将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的平局投票视为委员会发布的命令,“将在上诉中出现一些新颖但可预见的问题。”
他说,这些来自2018年《联邦电力法》修正案的问题应该促使法官抛弃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规定,并将其发回,以获得大多数委员的再次批准。丹利补充说,修正案并没有消除FERC遵守程序法的义务。
但当去年第三巡回法院做出裁决时,它采取了不同的方式。
为法院撰写意见书的高级法官简·罗斯(Jane Roth)表示,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决定并非武断和反复无常,并得到了大量记录证据的支持。这位由老布什任命的法官引用了委员们的陈述作为他们推理的证据。
最终,根据第三巡回法院的说法,当时的ferc主席理查德·格利克和民主党专员艾莉森·克莱门茨的声明得到了“记录中的大量证据”的支持。法庭并没有被丹利和共和党专员马克·克里斯蒂的声明所说服。
当时,清洁能源倡导者称赞第三巡回法院的决定是在PJM的领土上扩大清洁能源的胜利。
PJM电力供应商集团在去年的口头辩论中表示,FERC必须给予“肯定同意”才能授权PJM发布费率变化,该集团也曾在第三巡回法院对FERC的规定提出质疑,但选择反对最高法院的上诉。
该组织认为,2019年MOPR是确保国家对某些资源的补贴不会扭曲产能市场的一种方式。
但PJM在2021年改变了路线,因为电力市场和FERC的领导层都发生了变化。
来自“通才法院”的政策
能源公司、环保组织和PJM认为,俄亥俄州公共电力委员会的建议是“行不通的”,即由联邦上诉法院承担FERC第五任委员的角色。
“这将需要多面手法院来制定联邦能源政策,”该联盟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一份简报中谈到该州的立场时说。“这种做法与本院长期以来的认识不一致,即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时间决定公用事业关税是否公正合理。”
副检察长伊丽莎白·普罗洛格(Elizabeth Prologar)在代表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简报中表示,第三巡回法院正确地应用了法院在其他联邦电力法诉讼中使用的“普通审查标准”。
她还表示,第三巡回法院的裁决与其他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并不冲突,这是法官在决定是否审理案件时考虑的一个因素。她说,事实上,俄亥俄州公用电力公司的请愿书提出了一个自2018年国会修订《联邦电力法》以来很少出现的问题,该法案授权法院审查联邦电力管理委员会关于关税的僵局决定。
普雷洛加尔说,只有另外两个例子是由法律生效的命令引发的上诉。
在一个案例中,FERC没有采取行动是因为缺少三人法定人数。后来又有成员加入该委员会,达成了多数决定。她写道,在另一起案件中,委员会在2比2的裁决上陷入了僵局,但平局“在同一程序中发布的其他多数投票命令的基础上得到了解决”。
Prelogar说,俄亥俄州立大学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第三巡回法院的裁决对国家的电力供应产生了“戏剧性的影响”。
“进一步审查是没有必要的,”她写道。
最高法院计划在9月30日的会议上讨论该请愿书,并可能在10月初就是否批准该案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