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共同民主党(DPK)领导人李在明(Lee Jae-myung)正在利用法律手段拖延他被控非法向朝鲜汇款的审判。他最近的策略是提议取消主审法官的资格,这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拖延策略,延续了自6月份他被起诉以来一直困扰此案的法律拖延模式。
今年7月,李宪宰要求将该案件从水原地方法院转移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但大法院最终驳回了这一请求。在遭到拒绝后,他要求更换审判法官,该法官也被解雇。现在,李在镕又加大了力度,提出了取消主审法官资格的动议。
李在镕因涉嫌与前京畿道副知事李华荣同案而被判处9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李在明主张,判决李华荣的审判长监督李华荣的案件,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但是,韩国法律不支持以这种理由重新任命法官,因此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
尽管在6月份被起诉,但审判尚未开始实质性程序。已经举行了四次预备听证会,但辩护律师一再拖延进展,理由是文件审查不完整。审判长甚至表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拖延的案件。”
法院宣布明年进行审判时,李法官提出了取消法官资格的动议,进一步拖延了审判程序。
根据韩国法律,要求法官回避的无谓动议可以立即被驳回。然而,审理李在镕案件的法院决定遵循标准程序,将动议提交给另一个小组进行审查。这一决定将暂停所有审判程序,直到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两到三个月。
目前的审判长将在2月份的人事调整中被重新任命,这将使情况更加复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审判将需要重新开始,诉讼程序可能会推迟一年。这种策略不仅破坏了司法程序,而且引起了人们对法院在使司法受到这种侵蚀方面的作用的关注。
李明博还被指控拖延了与违反选举法有关的另一项法律诉讼,他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据报道,他的辩护团队拒绝接受上诉听证会的正式法庭通知,进一步拖延了这一过程。他一方面利用法律漏洞拖延审判,另一方面又向宪法裁判所施压,要求加快对尹锡烈总统的弹劾程序,这是虚伪的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