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名男子和他的女友因忽视他7岁的儿子,包括把他锁在厕所里,而被罚款1.7万令吉,并被判处440小时的社区服务。
昨日,39岁的塔亚兰(R. Thayalan)和他41岁的女友K. Mageswari在法庭法官塔哈·巴克(thha Bachok @ emuk Mok)面前承认了另一项指控。
他们承认在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在Taman Pulai Jaya的一所房子里犯下了罪行。
根据2001年《儿童法》第33(1)(a)条,他们被共同指控玩忽职守。
该案由副检察官Nor Maisarah Hassan处理,被告由律师P. Rajagunaseelan代理。
Nor Maisarah曾要求法院施加更重的惩罚作为威慑。
“受害者被锁在厕所里,没有足够的食物和水。
“被救出时,受害者身体虚弱,非常瘦。
“他被紧急送往Sultanah Aminah医院,那里的医务人员证实他患有营养不良,”她说。
她还宣读了受害者的影响陈述,受害者目前在雪兰莪州由母亲照顾。
“我曾经和父亲和他的女朋友住在一起,我叫她卡卡(妹妹)。
“卡卡强迫我喝花露水,每天只给我一片面包和一点米饭。
“现在,我害怕上学或去任何地方,因为我害怕卡卡会再来找我。”
Rajagunaseelan请求对这对夫妇处以较低的罚款。
他说,塔亚兰是一名工厂货车司机,收入在1500至1800令吉之间。
他补充说:“塔亚兰还兼职洗车,每小时挣零花钱,而马格斯瓦里失业了。”
法官对Thayalan处以8000令吉的罚款,并命令他进行200小时的社区服务,而Mageswari则被处以9000令吉的罚款,并必须完成240小时的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