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VPN决定sharia合规性,澄清CII。
亵渎、猥亵和无法无天违反伊斯兰教法。
伊斯兰委员会将出席咨询技术伦理专家。
伊斯兰堡:在周三举行的第240次会议上,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CII)通过了一项10点宣言,申明宪法第191条保障每个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权利,前提是它符合伊斯兰原则、民族团结和国家法律。
据《新闻报》报道,CII主席Raghib Hussain Naeemi博士主持了会议,他谈到了围绕他之前声明使用VPN是反伊斯兰教和反伊斯兰教的争议。
他澄清说,这份声明是“笔误”造成的,导致了不必要的混乱。
纳埃米博士在理事会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没有人宣布vpn违反伊斯兰教法或非伊斯兰教,我们之前声明中的一个打字错误造成了误解,因为遗漏了‘ not ’。”
CII主席说,声明中提到的内容摘自他在Jumma的布道,有一个打字错误。他还驳斥了先前声明是在任何压力下发表的印象。
然而,他说,2000万巴基斯坦人访问含有亵渎、低俗和危害国家安全内容的网站,这是国家的耻辱。
他说,11月30日是注册vpn的最后期限,之后,包括部长和官员在内的每个用户都应该使用注册的软件应用程序。
哈菲兹·塔希尔·阿什拉菲在这个场合坚称,之前的声明背后没有政治动机。他说:“他们只是想禁止使用任何亵渎和粗俗的软件。”
Naeemi博士已经澄清了他的言论,他的言论甚至招致了宗教界的批评,他说,是否非伊斯兰教取决于它的使用或误用。
与此同时,CII在第40次理事会会议后发表了10点宣言。
CII会议指出,社交媒体是表达意见和思想的有效工具,可以很好地加以利用,但也有可能滥用和消极地使用同一技术。因此,每个穆斯林都有责任在正确和合法的目的上使用同样的东西。
其次,应将社交媒体用于伊斯兰教的宣传,用于品格塑造、教育培训、商业目的、促进布道和国家安全等法律目的。
第三,社交媒体不应被用于亵渎、虚假、不雅、无法无天、宗派主义等违反伊斯兰教法的非法目的。
第四,VPN本身并不非法或违反伊斯兰教法,而是取决于对该技术的使用和滥用。如果VPN被用于亵渎、无法无天、无政府状态和危害国家安全,那么它就违反了伊斯兰教法,应该采取预防措施来阻止滥用。
第五,要落实政府法律。用户应该更倾向于使用注册vpn。
第六,一个伊斯兰国家的政府有责任促进其公民对技术的有用应用,并采取预防措施阻止滥用社交媒体。
第七,所有政府机构都应该在媒体和社交媒体方面发挥有效作用,严格监管所有这些平台和应用程序。
CII会议进一步指出,根据《宪法》第191条,所有公民都有权享有言论自由和获得符合伊斯兰教尊严、国家完整、促进和平、文化规范的信息。
会议还指出,限制获取最新技术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反,应确保积极使用软件应用和技术,同时采取步骤提供替代办法。
还应采取行政措施,制止滥用这类技术。
理事会会议还决定与专家协商,就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