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社交媒体平台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彼此互动、传递信息和回应社会问题的方式。社交媒体的激增也对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利用数字平台影响公众舆论,煽动公众对法院诉讼的情绪。
如今,法律纠纷,特别是备受瞩目的法院案件,都是在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和之外进行诉讼的。Facebook、X(前身为Twitter)和WhatsApp等在线平台让受害的个人和团体更容易对法庭未决案件发表公开评论。我们的宪法保护言论自由,并规定公开和虚拟法庭的原则,从而使司法程序受到公众监督。然而,这些规定需要与公平审判的权利和法院保护正在进行的诉讼不受构成妨碍司法的不当干预的义务相平衡。
在这个社交媒体时代,个人或团体从未像现在这样容易就公共利益问题发表意见,包括旷日持久的诉讼,吸引媒体的关注。一个恰当的例子是,争议当事人或其辩护律师发表的评论或帖子可能对法庭案件不利。还有一种危险是(b)利用社交媒体歪曲案件的事实,从而向某个方向影响公众舆论。
为了保护司法程序不受无端攻击和批评,法院长期以来采用了分庭原则/规则,在这方面基本上禁止发表可能破坏或试图影响正在进行的法院程序的声明。Res Sub-Judice是一个拉丁短语,大致可译为“在司法考虑之下”,在我们的言论和表达自由的背景下,要求每个人,无论是否是诉讼当事人,都不得发表可能损害法院根据适用法律和证据确定案件和/或影响即将达成的决定结果的权威的评论。
换句话说,法院有责任防止任何人干涉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司法。哈德威克勋爵(Lord Hardwicke)在英国罗奇诉加文(Roach vs Garvan) [1742] 2 Atk 469案中的判决指出:“在案件最终审理之前,没有什么比保护诉讼程序不被歪曲更有责任的了,也没有什么比使公众对案件当事人产生偏见更有害的后果了。”
这一立场在上议院的总检察长诉泰晤士报有限公司案中得到了迪普洛克勋爵的回应,他说:“一旦争议提交法院,(应该)有......。任何其他人不得篡夺本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职权。”
分庭规则是藐视法庭罪一般法律的一部分,根据该法律,法院保留惩罚那些破坏其权威的人的权力。就对正在进行的案件发表评论而言,对从属判决的适当检验是,发表一项声明是否“有意或至少蓄意损害正在进行的审判”。因此,关于评论和批评的次级审判也被称为“发表藐视”。
法院在确定在批评的情况下是否违反了“服从判决原则”时将考虑的因素之一是与正在审理的案件以及出版物的性质和程度有关。鉴于社会媒体无处不在的性质,就法院审理的某一特定事项影响公众舆论的能力几乎是无限的。例如,在数字频道上攻击法官或歪曲案件事实的帖子将被全世界实时阅读。
在肯尼亚,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代表争议各方的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评论法院审理的事项,这违反了肯尼亚律师协会行为准则,该准则明确规定:“不当使用社交媒体,特别是以损害法律职业地位和尊严的方式,构成职业不端行为。”
这种行为引起了肯尼亚和其他司法管辖区最高一级的司法注意。肯尼亚最高法院是我们祖国的最高法院,它曾对一名律师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对法院及其法官发表的令人不快的言论进行过干预。
同样,印度最高法院也对滥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有关未决案件的事实错误和毫无根据的言论提出了警告。最高法院指出,“在言论和表达自由权的幌子下,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表关于未决案件的评论或帖子,往往会破坏法院的权威,构成对司法行政的干涉。”
因此,法院应确保司法程序的完整性和神圣性不因案件当事方,包括辩护人,以言论自由的名义进行的鲁莽行为而受到侵犯。
作者是高等法院的辩护律师。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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